國家對計稅外耕地實行種糧補貼,該政策給農民帶來了很大的實惠,但是有些不法分子卻打起了“虛報地畝騙糧補”的念頭。近日,霍邱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貪污案,被告人就是因為虛報地畝騙取國家糧食補貼,判處有期徒一年,宣告緩刑二年。
  時任村主任的胡某在2008年至2012年村申報計稅外糧補時,明知其父親耕種的計稅外畝數只有40多畝不到50畝(按50畝計算),且另外一處20畝承包地只能耕種植小麥不能種植水稻,仍安排村文書以其父親的名義虛報計稅外地畝獲得糧補,非法獲得國家糧食補貼18540.50元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胡某利用職務便利,採取騙取的手段,非法占有公共財物18540.50元,行為構成貪污罪。鑒於被告人案發後能主動退交全部贓款,歸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,庭審中亦能自願認罪,確有悔罪表現,酌情予以從輕判處。(六安網 張正武 程偉 記者 徐有亭)標簽:騙取 國家糧補 公共財物編輯:唐娜  (原標題:六安霍邱縣一村官騙取國家糧補 獲刑一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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