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栽樹鄰裡起爭執 一人受傷一人入獄
  每日甘肅網-蘭州晨報訊(通訊員彭建華 記者趙野)本是堂兄弟又是鄰居的兩家人,卻因栽棗樹大打出手,致使兩敗俱傷。近日,靖遠縣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一年,並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某物質損失1.9萬餘元。
  李某與受害人張某的丈夫是堂兄弟,且兩家毗鄰居住,因門前路邊的一點地方曾多次發生過爭吵。2013年3月27日9時許,李某在靖遠縣劉川鄉自家門前的路上栽棗樹時,張某以李某將樹栽在她家地界為由阻擋不讓栽,二人為此發生爭吵並撕扯。撕扯中,李某持栽樹的鐵杴砍傷張某的左小腿,致張某左側腘窩皮膚裂傷、左下肢神經損傷構成輕傷。法院經審理後認為,被告人屬初犯,且認罪態度好,遂從輕做出上述判決。  (原標題:靖遠:為栽樹鄰裡起爭執 一人受傷一人入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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